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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伟大的。最高的天神领袖宙斯拒绝给予人类为了完成他们的文明所需要的最后的物品——火,为了人类,普罗米修斯冒着触犯天条的危险,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偷到火种并带给人
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伟大的。最高的天神领袖宙斯拒绝给予人类为了完成他们的文明所需要的最后的物品——火,为了人类,普罗米修斯冒着触犯天条的危险,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偷到火种并带给人类。
于是,普罗米修斯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他被带到高加索山,用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缚在一个陡峭悬崖上,让他永远不能入睡,疲惫的双膝也不能弯曲,在他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他忍受着饥饿、风吹和日晒,忍受着神鹰每天去啄食肝脏的痛苦和折磨。
我,一个小毛孩,有一次,竟然也成了“盗火者”!
说起来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国家还很落后。山村里没有电灯,更不用说手电筒了。晚上出门走夜路,都举着火把。那时,公社放映电影,几个村庄的社员早早就来到广场上等候,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公路是通了,但电站却没有。所以,在放电影前,公社或大队的领导要发表“抓革命,促生产”的长篇讲话,就用汽灯,俗称“白火”。这煤汽灯,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它比马灯大几倍,用的是煤油,可以打汽,一灌满汽,白炽如昼。
放电影得有电,所以当时的放映队,除了放映机,还得自备发电机。当地人把它叫做“电头”,意为电的源头。每逢放电影前,放映员得先拉动发动机。旁边围着一圈瞧稀奇瞧热闹的小孩。有时一次、两次、三次还发动不起来,搞得放映员很是狼狈。一边让人用马灯照着拉,一边东瞧西看,浑身是汗。
最壮观的是放完电影后回家的情景了。人潮涌动,人人高举着熊熊燃烧的火把,火光把山村的黑夜照的一片通明,蜿蜒几公里,形成一条长长的火龙,煞是好看!
那时候我只有八岁,读小学一年级,不谙世事,非常贪玩。当时我们就读的梅林小学的体育设施很简陋,操场只铺一层河沙,没有水泥板。课外学生的活动很原始,很简朴,但现在想想,其实那才是真正的“国粹”:女的玩的是跳绳、“跳海”、“跌”小石子、把关、玩线花等游戏,男的则玩捉迷藏、逗蚂蚁,用粗铁线折一个“U”,用竹管装一个柄,拿一个铁圈立在地上,手拿长柄用U套住铁圈驾着在操场跑圈,像耍杂技似的娱乐。有的折纸游戏,折裤、衫、官帽、飞机、火箭、船,一时人人头戴纸官帽,“火箭”冲天,“飞机”此起彼伏。有的把折好的小纸船放在小溪里让它漂流。在教室前面,有一棵很大的桂花树,每到八月,桂花盛开,方圆数里一片芳香。有的就如猿猴般攀援而上折桂花,树下就有几个女生叫喊“给我,给我!”花枝随即抛落地上,你争我抢。在操场角落里,有的燃小火堆。用几根木枝、树叶,把它点燃,有的不知从哪儿弄来松香,放几小块下去,看它发出耀眼的光,听它偶尔发出“啪”的一声响,看着松香在火里熔化、燃烧,特有趣。尽管那浓烟时时把孩子的脸熏得乌黑。这时,倘若老师看见了,就提高嗓门叫道:“谁在爬树?谁在玩火?”爬树的赶紧一溜而下,玩火的几个人连忙把火熄灭,随即人人溜之乎也!
那时候,山村晚上出门走夜路,都举着火把。火把的材料,不像电影里的火把那样奢侈,用长长的布条,浸渍煤油或汽油,绑在木棍上,点燃起来,明亮持久。那个时代,样样东西供应要分配,煤油自然也不例外,汽油更是奢侈品。有个别的买有打火机,汽油没得买,只能通过关系,向汽车司机讨那么一小瓶。火把的用材,可以说是就地取材,第一是松明,从山上取回的千年松树根和枝,但必须是有油脂的。第二是干的杂竹。第三是烟草树。此材料制作起来有讲究,须先把烟草树埋在水田里十几天,让它的表皮脱尽,再洗尽泥污,晾晒干,就可以用了。有几个聪明的,还发明了“火照”:用铁线编成盘的形状,再用长铁线在“盘”的三点上匝紧,做成提手,用一根长木棍把提手固定在末端,“火照”就算做成了。用时,在盘上放上一块瓦,放上松香渣或松明点燃,就跟灯笼似的,但比灯笼亮堂多了。提着点燃的“火照”走夜路,尽管黑烟滚滚,但熊熊的火光把夜空照得如同白昼,在当时,是件十分炫耀的事,十分豪侈的事。假如七、八月,水田刚插上央不仅,约上二三个同伴,带上叉子、剪子、鱼篓,备好松明或松香渣,到水田里去捉泥鳅、黄鳝、田鸡,点燃“火照”,高举着它,火光如昼,一条条泥鳅、黄鳝看得清清楚楚,一叉下去一尾泥鳅或黄鳝;把“咕噜”叫着的一只只田鸡照得呆若木鸡。再把那些战利品,煮锅鳝鱼面、田鸡汤、麻辣泥鳅什么的,那是多么带劲的事啊!我的小伙伴中就有好几个做了“火照”,并且弄到了松香或松香渣,用它捉泥鳅去了。那时的我,也做了“火照”,但没有松香渣,对他们是多么的羡慕啊!
终于有一天,我的一个小伙伴告诉我说:离我们小学一公里的地方,有个松香厂,里面有很多的松香和松香渣,那几个同学就是从那里弄的。
“当当当”,放学的钟声敲响了,我和小伙伴飞一样冲出教室,奔向目的地。只见几个工人正忙着干活,地上零乱地堆着松香渣和一些松香,我们见了,十分高兴,不管三七二十一,每人在胸前叠磊一堆,抱着就跑。刚到门口不远,忽听后面有几声喝斥,有如晴天霹雳:“站住!”后面就有几个人大步流星追上来,我们就如同被当头一棒击中一样,呆呆地站住。回头一望,只见一个络腮胡子的,领着几个人,凶神恶煞似赶上前来,一把夺走我们手中的东西,连同肩上挎着的书包,一同缴去。
就这样,我小时候的一个希望,一个梦想,被一声断喝喝破了。
“是谁?让漫漫黑夜跳跃希望的火苗?
是谁?让蛮荒时代沐浴文明的曙光?
是谁?甘愿触犯天条也要救人类于水火?
是谁?深受酷刑却无怨无悔……”
多年后,我读这首盗火者的赞歌,心头还隐隐有被神鹰啄食的痛苦。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