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救救“她”
作者:铭勒时间:2024-11-13 16:14:31热度:0
导读:这是朋友千里的一篇文字,拜托我发到网上,他也是在帮助朋友,想通过媒体的力量得到更多的关注,得到温暖和帮助。我的朋友为了验证此事的真实性,特意去看了这个女子,情况的确属实。下面是我朋友千里的文章:一个网
这是朋友千里的一篇文字,拜托我发到网上,他也是在帮助朋友,想通过媒体的力量得到更多的关注,得到温暖和帮助。我的朋友为了验证此事的真实性,特意去看了这个女子,情况的确属实。下面是我朋友千里的文章:
一个网友向我叙述了她朋友的经历,被她朋友凄惨的身世所感染,当今社会还有如此事情发生,感叹之余颇有几分无奈。
感叹的是:社会体制如此难以面面俱到,由体制间隙遗漏的问题,形成的产物如此悲惨!无奈的是:法律的变更,让许多事情很难有回旋的余地;同时也造就了当事人的凄惨境遇。
网友认为我文字表述还可以,让我写一封向当地妇联求救信,我的文字,我清楚,对于这样的文字表述,我还真的不行。
跟政府的人打交道斟字酌句很重要,我一个闲散的人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遇到这样的事,如果不能帮一把,又感觉良心上过不去,就不知高低勉为其难写就了一篇。
下面就是求救信的正文内容,请过往的朋友积极参与,献计献策,让其更完整,更能打动政府的人心。
妇联的领导您们好:
百忙之中打扰您们实属无奈,要是有一丝的办法,我也不会来叨扰您们,现在我一无所有,温饱都成了问题,神经频临崩溃的边缘。无路可走,我想到了您们,有困难找政府,请您们救救我一个弱小女子吧!
我叫狄云,今年23岁,原籍合肥人氏,1989年我的母亲十月怀胎来到了沭阳县十字乡汤圩村,生完我之后,母亲就抛弃了我,我就在姑父家度过了5年,5岁的时候,我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在父母的概念里,我就是一个没用的人。由于我是个女孩,母亲的观念男孩是家里的天,我便成了家里免费的“佣人”,小小的年纪就承担了家里的家务活,即使是这样,还是达不到母亲的满意,挨打成了家常便饭。就是因为我是女孩,所以在家里没有任何的地位,看到哥哥倍受宠爱,而我却没有,只有偷偷的躲着被窝里哭泣。
7岁的那年夏天,我无意中把炉子上烤的猪油当成废水倒掉了,母亲就暴打我一顿,看着还不解气,狠心的母亲尽然拿起了菜刀敲击我的手指,巨大的刺痛传遍了全身,我当时就昏厥过去,醒来后5个指头胀痛,让我全身战栗,家里也不给于任何的治疗,两个月过去了,最终中指留下了残疾,不能完全的自由伸展。
10岁那年,我再也忍受不了家庭暴力给我带来的伤痛,偷偷的从家里拿了点钱,回到了沭阳,养我的姑父姑母的身边,最幸福的就算我在姑父姑母身边的日子,我回到了小女孩应有的童年。姑父姑母的疼爱,让我知道了人间的冷暖。16岁那年,我决定辍学外出打工,我不能再给姑父姑母增添任何的生活的负担了。
我南上打工挣钱,我要证明我自己,在饭店里端过盘子,洗过餐具;后来进了工厂,别人不干的工种我干,为了挣钱,我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
我是母亲偷偷跑到沭阳生的,是个“黑户”,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5岁那年虽然回了家,家里也没有给办解决户口的问题,10岁到了沭阳,由于我不是当地人,当然身份的问题得不到办理,在过去的23年中,我一直就是一个不明不白的人。
在我18岁那年认识了他,他是沭阳人,身在异乡遇到家乡的人,心里特别的亲切。他开始的时候对我很好,也很温存。加上那时我情窦初开,什么也不懂,感觉遇到这样的男人,就是我终身的依靠。在后来的接触中才知道,他以前因为什么事情,被判了刑,蹲过大牢。这些我都没往心里去,想想他有这样一段经历,会更珍惜拥有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我把这几年打工的9万块钱全部交给了他,存在了他的卡上,因为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没有必要分什么彼此。他就用我们两个人的积蓄,在沭阳的城北小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
2009年底,我结束了几年的漂泊的生涯,跟着他回到了沭阳,回到沭阳后,由于没有身份证,一时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开始了我们小家庭的生活。我们这几年在一起,一直没有怀上孩子,到医院去检查,是我生理上的小问题,一种分泌激素出现了障碍,我现在也正在吃药调理,医生说我们早晚会有孩子的。
我们在一起生活得很快乐,渐渐的他经常性的很晚回家,开始的时候,我也没在意,一个男人在外面有应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变本加厉,开始夜不归宿。发短信息给他不回,打电话给他也不接。于是我们之间的矛盾逐步的升级,我们开始争吵。
他欺负我善良老实,竟然对我说,要想跟他过下去,他在外面做什么,我都不许过问。这不明摆着欺负我户口无着落,领不到结婚证吗?国家就不承认法定的夫妻关系。他还说如果不愿意,就从这家里滚出去。凭什么呀?买房子80%是我的钱,我凭什么就应该从家里滚出去呢?
现在我有家难回,回到家就是打骂,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合法的证件,他就肆意的虐待我,我的婚姻法律不予承认,我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了。好心的朋友收留我,可是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我终不能长期的在朋友家生活,没有身份证,找工作都困难。我这种状况,这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呀。
辛辛苦苦几年挣得钱全部没有了;辛辛苦苦经营得感情就这样坍塌了;狠心的母亲那里我也回不去;就是把他告上法庭也没有法律依据,我还有什么呢?我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在这时刻我想到了妇联,想到了您们,仿佛垂死的人看到一线生机,求求您们救救我吧,我和他之间是有感情的,我希望通过您们的努力,挽回这段即将瓦解的感情,我自小孤苦无依,渴望一份真挚的感情。即使他真的这般绝情,也要给我一个说法。
我书读的少,也没有法律意识,但我知道妇联是维护我们妇女合法权利的地方,为我们女人说话的地方。我期盼因为您们的努力,让我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顺祝妇联领导冬安!
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最后请求
2011年12月9日
千里后记:
写完这篇文字,心情异常的沉重,不知道朋友们,有没有和我同样的感受?
2001年4月28日新的婚姻法颁布,既定事实的婚姻,法律一概不予承认,要求合法的夫妻必须拥有结婚证,这样国家才给予认可,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特例,还是埋下了困惑的因素,像此篇中的当事人一样。
但在同情之余,还是希望大家都有一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