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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收费公路(包括桥梁、隧道、渡口等)是指经有权部门批准、向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根据收费目的的不同,收费公路一般可划分为收费控制公路、收费还贷公路和收费经营公路。在我国,收费公路主要包括收费还贷
收费公路(包括桥梁、隧道、渡口等)是指经有权部门批准、向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根据收费目的的不同,收费公路一般可划分为收费控制公路、收费还贷公路和收费经营公路。在我国,收费公路主要包括收费还贷公路和收费经营公路。
近日,社会上对中国收费公路规模大、站点多的问题反映强烈。某些社会人士还认为,具有公益性的公路因长时期的收费,已被某些地区当成“敛财的工具”。那么,今后中国将如何完善收费公路?交通部公路司负责人认为,作为一个国家财政并不十分雄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公路交通只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一般需要四十年才能完成的发展历程。这一切,正是由于实施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目前,百分之九十六的高速公路、百分之七十的一级公路、百分之四十六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起来的。
但是有些公路是否应该继续收费,如今的公路已经成了“高价公路”,成了某些地方与利益集团的“摇钱树”。被众多的政协和人大委员质疑。
收费公路变“高价公路”,导致宏观经济系统的运行付出较大代价,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硬约束。首先,它降低了公路的利用效率和运输效率,一些车辆为了躲避高昂的收费不得不绕行,增加了时间运行成本。其次,它也加大了地区之间产品和要素流动的成本,使一些地区拥有的资源和产品优势,在公路高收费障碍下难以发挥,阻碍了区域间的经济互补,继而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的发育。再次,高价公路已成为影响我国新型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升级的障碍。
当前我国消费升级乏力的主要因素是消费环境成本过高,遍布全国的高价公路收费网,就是影响消费升级的重要障碍,不仅抑制了私家车的发展,也抑制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此外,它还成为腐败的温床。“道路通车,厅长落马”的现象已经多次出现。
我们需要在认识和改革目标上,对公路这一产品重新定位,改变目前的融资方式,解决政府在公共产品管理和供应上的缺位问题。对于遍布全国的设卡收费公路,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任由其发展下去了。
公路属于公共产品,公益性是发展公路事业必须坚持的理念。可是,尽管国家确立了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思路,但很多地方的收费站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越建越密。收费站林立不仅直接增加了百姓的经济压力,还直接增加了运输成本,成为物价上涨的一大动因。
一些地方政府将地方利益作为行政作为的出发点,把高速公路当作“提款机”。据审计署2月27日公布了《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其中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149亿元。
审计署的调查结果,只不过是从官方证明了公众一惯以来对收费公路的怀疑。根据审计结果,多达16个省市100多条公路出现问题,如果扩大到全国层面,可以肯定,可能会有更多的公路被证实有问题。这充分说明,今天收费公路已经成了“问题公路”。
今天,收费公路成“问题公路”的真正根源在哪里?我以为,那就是不透明。何以解忧,惟有透明。
虽然人人都关心收费公路,然而,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很少有人能对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及应该收取的标准,了然于胸。这表明目前的收费公路已经成为“特殊公民”,游离于有效监督之外。而这无疑是与透明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驰。
据审计署透露,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元;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如果把一切都公之于众,充分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这些公路至少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违规收费。
廉洁来自阳光,规范来自透明。如果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那么,绝对的隐瞒则会导致绝对的问题。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为何不向社会公开收费公路的相关收费细节?既然口口声声接受并希望公众监督,为何不把收费的年限及其他相关细节,公之于众?
收费的标准成谜,注定资金的去向也会成谜。不妨作一个调查,有谁知道收费公路收取的资金用到哪里去了?别说普通公众,即使连地方人大,也未必能搞清。据媒体报道,一些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月薪达到8000元,甚至有些收费站工作人员采取两本账,自行收费自入腰包。这,无疑也是不透明惹的祸。
聚集在收费公路身上的层层问题,单纯依靠审计署是根本不能解决的。审计署所做的充其量是事后监督,而事前监督必须也只能依赖于公开透明。当前应该给“问题公路”打上“制度补丁”,应该责令所有收费站在收费牌前都坚起一块牌子,上面注明国家核定的收费年限、收费标准、建设资金、贷款资金,以及每年的收费总额。只有把收费公路置于公众的视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才有可能剥离收费公路身上的种种乱象,不至于让其成为“问题公路”。
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贯彻国家的政策,控制收费公路规模,降低社会运营成本,科学规划收费公路的建设,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尤其要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站点、调整不合理的收费期限,要从各地方的相关责任人入手,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从源头上进行封堵。让高速公路摘掉“高价”的帽子,真正成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